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天津报废车回收-天津报废车回收公司-万星再生(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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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产品:二手车回收报废
  • 公司地址: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子兴道3号
咨询热线: 400-012-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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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情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长不能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5、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公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报废汽车申报资质认定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

(三)符合标准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回收、信息管理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等要求;

(四)符合标准规定的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要求

报废汽车具体流程

一: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

二: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三: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四: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五: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